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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死的那天是六月初六,我的二十六岁生辰。

在避暑水宫疯玩了一整天,傍晚回王城的路上,我被人绑架了。

绑架我的,是我的旧情人。

他把我拖进小树林,问我还爱不爱他。

这个问题真是太难了。我俩一年没见过面了,上来就问爱不爱,我和他很熟吗?

他见我不回答,就问:「长公主殿下还记得我是谁不?」

「记得记得,你是李郎。」

「嗯?」

「韩小公子。」

「你确定?」

「等等,本宫想想……对对,景骏!你是景骏!」

景骏是谁?

景骏这个名字,在隋国人心目中,就等于狂将、邪神、战魔。

他麾下有一支凶悍的刺鹰军。这支军队不属于任何王国,不为任何人而战,属于收钱干活的佣兵。

话说回来,我与景骏,还有过一夜春情。

一年前,江州牧发动叛乱,围困王城。我无兵可用,逼不得已,以重金雇来了刺鹰军。

那天,景骏忽然出现在王都,穿着银色铠甲,挥舞着长刀,骑着雪蹄黑马,如同邪魔降临人间。

我站在城楼上,看着这个俊美邪恶的男人纵横驰骋,想起了一句流传已久的话:景骏出征,寸草不生。

当景骏单膝跪在我裙下,双手将江州牧的头颅奉献给我时,我忍不住「性」奋地深吸一口气,这个男人,很有味道,本宫要宠他!

当晚,我设宴款待景骏,款待着款待着,就款待到床上去了。

我承认我喝多了……惭愧惭愧。

事后,景骏穿好衣服准备离去。我意犹未尽地扯住他的袖子,他俯身,吻了一下我的额头。

什么也没说,就走了。

第二天,拿到了平乱的佣金,景骏带着刺鹰军离开王城。来如风,去如风。风一样的男子。

我回味了他几天,就把他抛在脑后了。我身边美男太多,爱都爱不过来。

之后,隋国又发生了大大小小好几场叛乱,每次只要我出钱,景骏的刺鹰军就会为我出征,踏平一切妖魔鬼怪。

不过,我再也没和景骏见过面。

再次见面,就是一年后的今天,他带刺鹰军突袭我的车驾,把我绑架了。

真是胆大包天,不想活了,本宫堂堂隋国长公主,他也敢绑?

我威严地说:「景骏,咱们有话好好说,有恋爱慢慢谈,你别冲动,强扭的瓜不甜。」

景骏盯着我。一个刀口舔血的将领,却长着一对含情的桃花眼。

「对不起,是臣太冲动了,冲撞了殿下。」他替我捋了捋鬓边乱发。

我笑起来:「没事,原谅你,放本宫回去吧,天快黑了。」

他的桃花眼弯了弯,扣住我的后脑勺,深情吻了一下我的嘴唇。

我有点害羞,一见面就这么火热,这小伙子……

只听他说道:「快跑,跑得越快越好。」

我愣了,快跑?什么意思?

先不管那么多了,先从他手上脱身再说!

我转身就跑,跑得比兔子还快。

跑出小树林,面前是一片荒原。荒原那一边,巍峨的王城在暮色中深沉矗立。

跑!跑回王城就安全了!

我抱着这个念头,朝着王城的方向狂奔。

跑着跑着,我觉得有点不对劲……

以前,我和弟弟玩游戏的时候,就喜欢把奴隶放出去,让他们在前面跑,我们在后面放箭,射死一个,赢一壶好酒。

我停下脚步,回过头,看见景骏手里持着一张金弓。

他搭箭上弦,左手掣弓,右手把弦,箭头斜对着上空,三指迅速张开,离弦之箭破风而出,在半空划过一个慵懒的弧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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